中新湖南网11月30日电 据三湘都市报报道,近几个月来,湘江长沙段等流域相继进入枯水期,水体自净能力急剧下降,饮用水源保护形势十分严峻。为防止水污染事故发生,确保饮用水源安全,长沙市政府办公厅昨天下发紧急通知,专门部署枯水期的饮用水源保护工作。
严防“松花江污染”重演
文件要求,各级政府要充分吸取松花江污染事件、广东北江水污染事件和岳阳砷污染事件的教训,高度重视枯水期的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充分认识饮用水源环境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环保、安监、水利、工商、卫生、海事、城管、公用事业、公安、交通、电力、气象、建设、工业主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确保饮用水源安全和出境水水质达标。
对辖区内违法超标的排污企业,当地政府要立即依法责令其停产治理。对于“十八小”企业和“新五小”企业坚决依法予以关停。各地要根据当地企业排污情况和水体的纳污能力,制定枯水期间工业企业限(停)产减排预案。当地表水环境无法按功能区达标时,当地政府可作出立即实施限(停)产减排决定。四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快制定辖区饮用水源保护规划。
5天监测一次水质
长沙市各部门将严格新、改、扩建项目的审批。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对于已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无环境容量的地区,不再审批增加水污染物的项目。县市环保部门未取得市环保部门的批准意见,不得审批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增加水污染物的项目。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辖区内化工、造纸、冶炼等重点排污单位和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监督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稳定运行,防止污染事故发生。已建成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应保持正常运行确保出水达标排放。对污染防治设施未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从严处罚。
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对污染源的监测和水环境质量的检测,特别是城市交接断面和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监测。在日常监督性监测污染源的同时,环保部门还将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并加大对饮用水源保护区水环境质量的监测频率,由目前10天一次缩短为5天一次。
水上排档年底前拖走
文件特别指出,岳麓区人民政府要认真抓好饮用水源保护区内餐饮业的取缔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和市直相关职能部门要对各流域的水上采砂船、淘金船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对无证经营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上述船只要坚决依法取缔。
据记者了解,岳麓区对水上排档不法排污的整治,早已被列入长沙市环保“劲风行动”37个重点整治项目之一。猴子石大桥西侧水上餐饮点属于湘江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又紧邻长沙二、八水厂的取水口,其污染直接影响长沙市民的饮水安全。早在今年7月,该区就组织环保局、城管局、自来水公司、电力等部门近百人对水上排档进行综合整治,采取断水、断电、断交通等方式予以取缔,但因船未拖走,船上的经营户采取自配发电机和直接取用湘江水等方式逐步恢复经营。近日环保部门又向各经营户下达了罚款2万元和停止营业通知书。
目前,岳麓区已请示长沙市政府责成水管部门在12月底前将船舶拖走,以彻底根治水上排档污染。同时,规范水上餐饮业行为,考虑在一级水源保护区以外选址经营。
严查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即日起,各级环保、安监、公安等部门将全面加强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的贮存、使用过程进行检查,防止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浸出、泄漏造成对地表和地下水的污染。
同时,各级监察、环保部门还将加强环境执法监督,严肃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在水源保护区的建设项目必须经环保审批后,各职能部门方可办理手续。对水污染防治工作不力和不按程序办理造成饮用水源污染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肖雯栎 黄兰)
【编辑: 邓霞 】